学党史 践承诺 见行动|依法执医 行稳致远 ——浙大儿院召开法治教育专项培训
发布时间:2021-12-09 1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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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民事法律,医疗机构学习《民法典》特别是与医疗机构密切相关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日常的诊疗活动开展、应对与防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疗质量内涵建设,强化医护人员的法治意识与依法执业意识,11月23日医院邀请了浙江省医学会副秘书长张坚作题为《新颁布法律性文件对临床工作的影响与思考》的讲座。讲座由医院常务副院长傅君芬主持,各党支部书记、中层干部等200余人参加。
张坚副秘书长详细梳理了《民法典》中与医疗相关的条目,尤其是修订之处,对相关法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了对照讲解。同时结合医疗纠纷典型案例,讲解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应对与防范之策。与会同志表示,讲座内容丰富,案件分析实用且通俗易懂,对日常在医疗工作中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有很大的帮助,有效提升了大家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本次讲座是浙大儿院“医疗质量与安全月”主题活动之一 。傅君芬常务副院长表示,本次讲座对于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妥善解决医患矛盾、预防及处理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她强调要内化讲座内容来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转变工作理念、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与会代表也纷纷表示在依法执业、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等方面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了职工医疗工作风险防范,提高法律意识和管理能力的意识。大家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树立依法执业的法律意识,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医患沟通、预防医疗纠纷,同时要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医院工作向着更加规范化、法治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