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院2021年9月关于新冠病毒核酸快速检测试剂及相关设备租赁项目院内紧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6:36:55 浏览量:2052

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采购人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采购项目:详见项目内容

供应商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09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12:00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二、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SJ-202142

新冠病毒核酸快速检测试剂及相关设备租赁

参数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申请报名资格条件:

1.项目资格条件详见报名资料要求。

2.须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直接参加。

3.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当面递交至采购中心。

五、报名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模板详见附件一),电子word版发邮箱chcgzx@zju.edu.cn

2. 参数响应表纸质版,电子word版发邮箱chcgzx@zju.edu.cn

3.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必须含紧急采购品种;若有信息更名,务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供应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生产(经营)范围必须含紧急采购品种;处于时效期内。

5.提供供应商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6.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7.提供紧急采购产品经销代理授权书:合法有效,授权关系明确。

8.项目所用产品(包括主试剂、配套试剂和各种质控品以及完成测试所需的所有耗材)和医疗设备均需提供有效产品注册证或证明文件(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提供对应的药监文件说明),提供产品生产企业(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

9.所提供的产品型号需在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附页上用下划线表示。

10.提供产品图片和说明书。

11.提供企业与产品简介,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提供价格承诺书(紧急采购产品的供货价格在合同交易期内为浙江省内最低价)及省平台线上采购承诺书。

12.提供近三年来向三甲医院供货的名单,并附相关销售发票的复印件。

13.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六、说明: 

1.报名资料整理成册,不需密封, 报名时交一份报名资料,不需交报价单

2.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所递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3.采购当天提交一份完整的资料,包括报名资料和报价单(模板详见附件三、附件四),须胶装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报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全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七、报名地点: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门诊4楼东面采购中心4073

项目联系人:程玉雷

联系电话:0571-86670192

质疑联系人:施骏    

联系电话:0571-86670196

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1-86670043

备注:

附件一:检测试剂参数要求。

附件二: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试剂报价单。

附件四:医疗设备租赁报价单。

附件一:检测试剂参数要求.docx

附件二: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三:试剂报价单.docx

附件四:医疗设备租赁报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