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院创新“六一”行动 全面推进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布第3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自2020年6月1日(周一)起施行。
在“卫生健康促进法”施行之际,浙大儿院普法办、纪检监察室按照医院党委决定,以“对标“重要窗口”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主题,创新“六一”行动,系统地开展了线上线下学习、宣传、培训。一是培育一批宣讲员。分别于6月1日、6月2日,举办两次师资培训班,普法办主任陈婉珍做主讲,为科室日常宣讲培育师资力量。二是编发一套标准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手册,供全院干部、党员、职工学习。三是制作一套标准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PPT培训教材,供全院干部、党员、职工培训学习,为科室、党支部培训提供教材。四是编发一套《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学习成果测试题,供全院干部、党员、职工自评学习成效。五是联合开展一系列活动。接下来,将联合党建办等部门开展党支部、党员宣传培训活动。六是报送一份学习简报与体会。及时总结宣传学习活动中先进典型。
6月1日下午,医院普法办创新“六一”行动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讲师资培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邹朝春代表医院党政到现场为培训班作讲话,对医院全面推进学习贯彻“卫生健康促进法”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卫生健康促进法”立法修订见证者与参与者,浙江省“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医院普法办、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婉珍作主讲。一是用情用心讲述了“卫生健康促进法”立法的重要意义;二是介绍了医院党委书记主讲“卫生健康促进法”的情况;三是应用创新扩散理论,创新“六一”行动,全面推进浙大儿院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新征程;四是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期间,创新互联网、钉钉系统、微信以及视频等线上学习,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向全院广大干部、党员、职工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材料,系统全面传达学习贯彻国家主席习近平发布第38号令,国家卫生健康委、浙江省普法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上级精神与医院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全面推进浙大儿院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征程。(浙大儿院普法办 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