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建章立制管牢廉洁风险——浙大儿院作为清廉医院建设先进典型在反腐败导刊上进行报道
8月5日至9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110多名新员工齐聚一堂,共同接受了“我与宪法、清廉浙儿、争创一流”为主题的培训。
见面会上,浙大儿院党委书记舒强等全体党政领导围绕学习践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为新职工传递了新思想、播种了“法治廉”种子。培训中,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婉珍宣讲了宪法、监察法,详细介绍了“法治清廉儿院”建设工作中的实践以及取得的成效,解读了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卫生法规以及医院各类规章制度。培训结束,每位新职工参加考试,完成了一份试卷、一份体会、一份法治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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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廉洁第一课”在浙大儿院已成惯例,并持续近十年了。“给新进院职工提供这样的主题培训,不仅能够帮助他们合法合规履行新的工作,也为他们立足岗位做贡献提供了政治理论与法纪廉文化知识的指导。” 浙大儿院党委书记舒强表示。
从新进院职工踏上职业生涯的第一步抓起,浙大儿院开展了一系列的清廉医院举措。同时,医院党委认真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在内部治理结构与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方面做出了努力。
《浙大儿院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大儿院“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浙大儿院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建设的意见》……打开浙大儿院官网的行风廉政建设页面,30余项与清廉医院建设相关的制度、规定映入眼帘,围绕着“三重一大”事项、资产管理、基建工程、药品耗材采购、医患关系等医疗系统常见的廉政风险点,都做出了详尽的规范。“可以说我们就是靠着‘事无巨细’的制度规范,把整个医院的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统统管牢了。”舒强表示。
“以‘九不准’监督执纪问责机制为例,我们修订建立了多途径结合、多形式抵制与处理回扣和‘红包’等‘九不准’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将‘九不准’作为一票否决内容,同时,全体党员和医务人员签名承诺‘九不准’上墙公示情况。”陈婉珍介绍。
医院着力打造一个拒收回扣、“红包”的法治清廉文化环境,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出台的文件精神,制定了医院严格执行 “回扣红包处理的规定”,实施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协议制度;严禁非法“统方”;严格执行集中和阳光采购,实行“两票制”;强化高值耗材使用和合理用药专项检查,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智能化重点监控药品的监测、预警、点评通报制度。
此外,浙大儿院还注重强化纪委监察审计整合监督,加强供应商管理,注重风险防控。纪检监察室在处理经济合同会签、招标监督以及廉洁协议签订等过程中,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进行提醒教育、诫勉谈话,近六年审查经济合同、签订廉洁协议、查询行贿记录、委托外审项目以及监督招标等,累计5千余次。
“通过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初步形成了清廉医院建设的政治生态体系、行业生态体系与道德生态体系,强化了广大医务人员、供应商、患者及家属对法治清廉医院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浙大儿院党委书记舒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