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童医院召开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4-08-13 13:41:01 浏览量:1017

科学引领 集体决策 民主监督

——浙大儿童医院召开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培训会

 

为建立建全科学民主决策的保障和监督机制,2014年8月4日下午,浙大儿童医院召开了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培训会。医院党委书记舒强作主持并诠释了新修订的制度,院长杜立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全体院领导以及科主任、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及支部书记等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党委书记舒强指出,该院一向来重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近日,为了强化落实中共中央、审计部门以及浙大、医学院等上级部门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结合实际,对原制度进行了研讨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决策的主要内容和程序,细化了大额度资金的具体内容,增加了责任追究。舒书记强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的重要保证,即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凡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本次会议对于新形势下,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推进医院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要求大家遵照执行。

院长杜立中就如何抓好决策制度的有效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杜院长指出,该院重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已建立了“三重一大” 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曾于2006年制定,2011年进行了完善、规范。近年来,新制定了会议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奖金核算方案、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这次修订的重点,是对大额度资金使用内容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包括:预算内一次性投入在1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运作;预算外或超预算一次性投入5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运作;广大职工的奖金、福利;医疗纠纷的赔偿(指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在10万元以上);对外投资、贷款、担保项目;受赠的大额资金使用等。进一步明确了大额度资金使用程序: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方向、额度;财务科科长和总会计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分管领导审阅,提出具体意见;院长书记联席会讨论通过;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最后,杜院长要求大家认真组织学习,要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贯彻落实,要切实抓好决策过程的规范性和相关基础材料的准备工作。

通过本次培训,全院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系统地学习了决策制度相关文件,领会了其中的精神实质。大家纷纷表示,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认真履职,严把“三重一大”决策关,尽力做到依法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为医院深化改革和稳健发展做出不懈努力!(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