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童医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与行风纠风责任制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7-21 13:51:35 浏览量:953

为传达落实浙江大学纪委举办的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及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等上级精神,共同学习研讨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以及重点关口的监管问题,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洁教育季”活动,推广医院科学民主决策的保障和监督机制,2014年7月7日下午,浙大儿童医院召开了落实党风廉政与行风纠风责任制工作会议。该院党委书记舒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的主体责任、利用案例作警示教育,院长杜立中切实落实医院行风纠风工作责任制,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邹朝春传达落实培训会精神,副院长章伟芳、龚方戚傅君芬等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督促、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人员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全体院领导、科主任、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及支部书记等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党委书记舒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浙江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以及医院相关制度,利用案例作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报告。舒书记强调,对违法犯罪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做出了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或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或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违法犯罪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以及《浙江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第二十七条做出了处分的有关规定,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对违法犯罪的医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做出了处分的有关规定,医师因受刑事处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注册。

院长杜立中要求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认真组织全院职工反复学习,认真履行《浙江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儿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纠风工作责任书》、《儿童医院抵制商业贿赂、廉洁从业承诺书》。同时,结合医院审计工作,认真传达了浙江大学审计处万春根处长的讲话精神。一是此一时彼一时,关于国家对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目前比任何一时期都要重视,审计工作的范围及内容有很大变化,范围更宽了,深度更深了,关口前移,要做到全过程审计。二是审计大环境情况。以前只审计一些社保基金、央企、年度预算,2013年国家层面审计了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省里审计了文教处、社保处等,浙江省审计厅去年对省卫生厅直属单位省立同德、省肿瘤医院进行了审计,今年重点对我们浙江大学六家附属医院进行审计,浙一医院、浙二医院为财务收支审计即全面审计,其余4家医院为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关注采购,制度执行等。关注背后审计,对有关内容进行6家单位的横向比较,有关进口产品可能会追查到海关;必要时可能请检察院参与。因此请高度重视这次审计工作。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邹朝春重点传达了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周谷平,杭州市上城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卫东在会上的重要讲话。周谷平书记在总结与会交流情况后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思考,认清形势。二是加强实践探索,增强责任。三是正确认识纪委监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作用。纪委监察是监督的再监督,首先各级干部职工都要履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对自我及下一级的监督作用。要突出“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学校党委、纪委将组织对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调研等。四是医院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按照要求加强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与人才队伍建设。同时,邹副书记强调了卫东局长的讲话精神。一般职务犯罪性质呈隐性犯罪,主动查才会被发现。职务犯罪有二种情况,若是利用管理权力收受好处费的则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若是利用开处方、技术方面的职权收受好处费的则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目前,职务犯罪有年轻化、高学历的趋势。在案件管辖方面,一般省级检察院受理副厅级以上干部;市级受理杭州市副区长、副局长以上的干部;正处级及以下的干部职工由区级检察院受理,因此,绝大部分是在区级查办。办案方式,往往采取一体化管理,打破管辖区域,谁发现谁主办,提高办案效率。同时指出,要树立信心,因体制机制原因,目前教育、监督、制度等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做了比较有成效。

随后,副院长章伟芳、龚方戚傅君芬等院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行风纠风工作责任制,结合自己分管的实际工作,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规章制度等进行了传达学习,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职责范围内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制度执行力。各位领导的讲话精神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行为零容忍。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认清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纠风工作的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全院广大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重点领域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耗材使用流程,严格管理供应商;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的监测与处方点评,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教育、纠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医院利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