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传达浙大2014年党风廉政会议精神 举办院领导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暨承诺书仪式

发布时间:2014-03-27 13:50:06 浏览量:922

我院传达浙大2014年党风廉政会议精神

举办院领导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暨承诺书仪式

 

3月24日下午,我院为传达学习浙江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高校附属医院科学民主决策的保障和监督机制,医院党委书记舒强主持召开了中心组会议,举办院领导签署党风廉政责任书暨承诺书仪式,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教育部和浙江省有关会议精神的重要决策。全体院领导参加了会议。

首先,党委书记舒强、院长杜立中代表医院领导班子签署了《浙江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党政正职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中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其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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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院长杜立中,党委书记舒强,副院长章伟芳、龚方戚傅君芬,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邹朝春全体院领导签署了《浙江大学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向校党委作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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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来,我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学校及省卫计委等上级部门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部、学校及省卫计委等上级部门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等精神,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培育“法纪护航,德业双修,争创一流”的廉洁教育与廉政文化品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院文化氛围,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曾于2011年,根据上级精神,在贯彻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廉政准则〉的工作方案》,2013年,结合换届及时修订《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作风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院长、党委书记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职工分别签订新一轮《儿童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纠风工作责任书》、《儿童医院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全院各级各类人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作风工作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