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制度(2019年5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30 08:08:00 浏览量:2245

 

 


儿院党委〔2019〕54号

 

 

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制度(2019年5月修订)》的通知

 

 

纪委,各科室,各党支部,工会、团委:

经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工作制度(2019年5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文发布后,原印发的《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监察审计室工作制度、监察审计工作制度(2018年5月修订)》文件同时废止。

 

     中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2019年5月28日

  

 

抄报:浙江大学党委、纪委、纪委办(监察处),医院管理办公室、医学院,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浙大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印发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纪检监察室工作制度

 

、履行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和普法等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党委、纪委和行政开展医院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和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宪法修正案、监察法,履行深化意识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行风纠风暨“法治清廉儿院”建设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和督促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为推进清廉医院以及“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等精神,监督检查医院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实践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强化教育提醒,深化作风督查,加强重点领域和关口监管,推进风险防控,督查各部门履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浙江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浙江大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浙江省卫生健康委“53条规定”以及有关厉行节约等规定,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三重一大”决策、招投标、经济合同管理以及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或廉洁承诺书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纪律,严肃查办案件,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党规、政纪政规以及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保护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利。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搞好案件的调查。

五、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院纪院规等行为。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六、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七、负责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医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八、负责与行风监督员的联系与沟通。

九、对医院经济运行状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进行监督。

十、对医院的内部治理结构与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十一、督查各部门病人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及整改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工作,重视调查结果的应用与整改。

十二、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医院党委、纪委及领导赋予的其它职责。

十三、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纪律上人人平等。

十四、实行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监督执纪问责与服务协调改进工作相结合。

十五、纪检监察人员办理的事项与本人或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

十六、纪检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一、医院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要在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本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二、维护党纪、党规,保障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同破坏党内民主生活、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监督检查党员和党组织执行党章、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以及法治等工作。

四、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回音。

五、负责审理党员、职工、干部以权谋私、违纪违规违法等案件,并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