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社会监督制度(2011版)

发布时间:2014-04-29 16:06:54 浏览量:1447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本院行业作风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范围

适用于本院的社会监督工作的管理。

三、管理要点

(一)医院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廉洁行医领导小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有办公室、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由监察室负责管理。

(二)制定《主动收集征求病人意见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听取与了解广大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三)定期向病人发放问卷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

(四)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每年召开社会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和征求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五)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六)医院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编号和科室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等收费项目及标准。

3、公开常用药品价格和自费药品品种。

4、出具出院病人费用结算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专家姓名、职称、专业、门诊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6、公开社会承诺服务内容,阐明医院服务宗旨,明确优质服务、廉洁服务和24小时投诉服务流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