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2011版)

发布时间:2014-04-29 15:39:07 浏览量:1265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09〕279号)等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卫生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使本院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积极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推进医院又好又快地向“世界一流目标”发展。

二、治理范围

本院滨江扩建工程是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的政府部分投资的卫生建设项目,是省政府的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这次工程建设领域治理的重点范围为:滨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包括立项审批、工程设计、招标采购、项目实施、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环节。

认真履行责任,创建廉洁工程。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院长、党委书记双负责医院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医院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院长协助院长、书记负责医院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医院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规程,严防隐患,保障安全,着力防止在滨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中出现以下问题:

(一)不经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审定、上马项目或盲目决策导致项目严重滞后、严重浪费。

(二)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

(三)擅自更改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包括改变建设性质和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增加建设投资等。

(四)盲目贷款建设。

(五)不按规定招投标,或者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

(六)责任制不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管理粗放。

(七)不按财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存在安全漏洞。

(八)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

(九)虚报项目,骗取国家补贴的。

四、治理工作依据和要求

(一)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推进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决防止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拍脑袋决策、搞政绩工程,不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项目。

(二)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落实以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的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重点查处不按照要求开展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存在隐患、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典型案件。

(三)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论证要求,严格控制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规范、科学。

(四)按照党政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要求,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五)按照《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农村卫生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卫规财发〔2006〕413号)和《卫生部部属(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卫规财发〔2006〕238号)要求,落实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单位建设行为,确保实现建设目标。

五、保证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厅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的高度做好卫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增强加强工程建设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强化工作责任制。要建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体系,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三)加强调查研究。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专项治

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紧密结合起来,及时查处医院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违法案件,把查办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治理的全过程。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或信箱等形式,建立公开、畅通的举报投诉渠道,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对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布案件查处情况,形成惩戒和威慑氛围。医院纪委、监察室要配合纪委、监察、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要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和堵塞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

(五)加大监督指导。要进一步加大医院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指导力度,健全卫生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纪委、监察室、审计(财务)等部门广泛参与、日常监督与阶段检查并重、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制约作用。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善建设项目和专项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机制。医院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要参加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廉政工作要介入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决算审计等各个环节,所有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