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监管制度(2011版)

发布时间:2014-04-29 15:12:31 浏览量:2068

为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纪委、监察部门在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和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医院和职工、党员的权利,坚决与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医院的内部监督工作。

(一)坚持教育、监督并重的原则,定期督查行政科室工作人员、业务科室干部和党组织执行党委、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遵纪守法情况,协助党委对干部和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教育,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二)负责制定医院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实施办法。

(三)负责对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人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等过程的监督。

(四)负责对基建工程项目、医疗设备采购、总务物资采购等开标、招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

(六)负责审理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违法乱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参与医院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员的行政处分。

三、纪委、监察室参与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监督。

(一)参与医院对科室管理和职工的定期考核。

(二)参与医院组织的检查。

四、纪委、监察室参与监督药品使用情况。

(一)参与药品招标及过程的监督。

(二)建立用药情况分析和动态监测制度,加强药品日常监督管理。

(三)按照有关规定监管落实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管理制度,了解药品超常使用情况,发现超常现象,及时纠正、改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