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08年夏季研究生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10 15:32:33 浏览量:980

各位导师、研究生:

2008年夏季研究生答辩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拟在2008年夏季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于2008年3月14日前到科教科报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外单位人员可致电0571-87061007-2121或0571-87078641报名,报名时请说明姓名、导师、入学年份、单位及联系方法(手机)

2、需参加《现代儿科学》课程考试者请同时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拟在2008年夏季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于2008年3月18日前将答辩申请表(到医学院医路同行网上下载)及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需导师签字)交科教科,经医学院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4、医学院有关夏季答辩的具体日程安排和注意事项会发布到医学院医路同行网上,请关注,网址:http://www.cmm.zju.edu.cn/student/main/index.htm

5、申请答辩同力硕士必须在2008年4月25日前把装订好的学位论文(隐去导师、研究生姓名与致谢)2本、匿名评阅书2份和论文评阅费400元送科教科代收(内含评审费及来回送寄费用)。另一份论文评阅必须由各学科秘书负责送往校外评阅。

6、各位的论文评阅及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导师决定,标准请参照《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规定(暂行)》[浙大发研(2000)89 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的通知   [浙大发研[2002]16号]、《浙江大学校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研(2002)76号]、《浙江大 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研[2000]75号)、《浙江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试行)》(浙江大学医学院院字[2000]6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试行)》(院字  [2006]02号) 和《研究生论文答辩会程序及注意事项》[浙医研办通(2000) 7号]的通知执行。

7、请各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交答辩申请报告时同时上报秘书名单。

8、夏季答辩人员量多,工作量极大,请各位按照时间安排操作各项程序,上交各项材料,逾期恕不恭候,请见谅。

9、今年同等学力人员也有影像采集工作,请关注医学院的网上通知。

10、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科教科。

科教科

 200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