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婴儿配方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院内自行采购公告(第二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医院内控制度,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就婴儿配方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组织院内自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因标项4、5、6、7、8、10独家供应商报名,标项9、11、12两家供应商报名,故再次公告。望有意向的供应商向医院进行产品推荐和报名。报名已满3家的标项也欢迎其他供应商报名参加。
项目编号:CGZX-2019052
项目名称:婴儿配方奶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
1、 项目内容:
序号 | 产品类别 | |
1 | 普通婴儿配方奶 | 足月婴儿配方奶(1段) |
2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早产儿液态奶 |
3 | 无乳糖奶粉 | |
4 | 适用于1—10岁儿童的无乳糖肽类全营养素配方奶,能量密度1kcal/1ml | |
5 | 适用于0—12月婴儿无乳糖深度水解全营养素配方奶,MCT<50% | |
6 | 适用于0—12月婴儿无乳糖深度水解全营养素配方奶,MCT≥50% | |
7 | 适用于0—12月婴儿的高热卡整蛋白全营养素配方奶,能量密度:1kcal/ml | |
8 | 适用于1—10岁儿童的高热卡整蛋白全营养配方奶,能量密度0.8kcal/ml | |
9 | 适用于0—12月婴儿的氨基酸配方奶 | |
10 | 适用于0---12月婴儿的酪蛋白深度水解含益生菌全营养配方奶 | |
11 | 适用于0—12月婴儿的含乳糖深度水解全营养配方奶 | |
12 | 母乳营养补充剂 |
详情见采购文件中的《采购清单》。
二、 供应商报名资格及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名单上。
2.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
3. 成交的供应商在合同周期内不得更换。
三、 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
见采购文件中《提交响应文件内容》
四、 说明:
1.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递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报价文件需打印,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 报价单单独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4. 投标物品清单及其余资料整理成册,不需密封。
5.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将所有资料当面递交至指定地点,不接受邮寄及传真等方式。
五.报名资料:
供应商企业概况
营业执照
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产品授权销售证明
请把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到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门诊4楼采购中心办公室领取采购文件。
六、报名地点时间: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门诊楼4072室采购中心。
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内容:
1.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杭州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