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采购公告
我院将于近期按医院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对婴儿配方奶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采购,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见《采购目录》。
二. 供应商报名资格及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黑名单上的。
2.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
3. 中标的供应商在中标周期内不得更换。
三. 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报价单单独密封,其它资料按下面的顺序装订成册):
1. 报价单:按《采购目录》的内容及格式制作,包含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价格等,以体积/重量计价的产品,除按最小包装单位报价外,还须把价格折算成每毫升/克的价格写在备注栏。
2. 投标物品清单:投标物品清单不含报价,但须与报价单的投标项目一致,若投标项目较多请提供电子版。
3.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或食品质量检验报告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报告)、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代理证明、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的全部证照。
4. 所申报的奶制品型号需在相关生产销售的资质证明上用下划线标示,如相关资质证明上型号所对应的规格表述不明的,企业需另附表格标明型号所对应的规格。
5. 企业与产品简介,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6. 近三年来向三甲医院供货的名单,并附相关销售发票的复印件。
7. 前一年度销售额的证明材料(以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工商、税务部门鲜章为准)。
8. 产品图片和说明书各二份。
9. 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 说明:
1.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所有递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报价文件需打印,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 报价单单独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4. 投标物品清单及其余资料整理成册,不需密封。
5.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将所有资料当面递交至采购中心,不接受邮寄及传真等方式。
五.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1日16:00(北京时间)
报送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门诊东四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联系人:顾宇阳
联系电话:0571-86670193
采购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