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院区一期环保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扩建工程一期,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09]32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已经建成,于2014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14年12月正式开业运营。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院内集中自行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医院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扩建工程一期环保验收技术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BYEQ-2017-008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扩建工程一期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2、项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内。具体位于平乐路以北、儿康路以西、省疾控中心以南、信诚路以东。
3、资金来源:总投资约7.443亿,资金来源为省财政3亿,其余自筹。
4、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0元)。
5、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扩建工程一期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09]32号)同意建设,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筑面积约130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87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705平方米),床位数740张。
6、项目内容与质量要求: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废水、废气、噪音、油烟等环保验收必须监测项目)、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应当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存在的主要问题,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对验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的意见,并在环保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备案。
7、项目工期: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后3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本项目的环保验收报告并到组织成立环保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根据验收工作组提出问题协助招标人进行整改后,确保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意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国环评证乙级资质及以上,有资质出具(医疗卫生)环境验收报告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环评工程师。
4、投标人近3年参与过不少于1项类似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服务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作为浙江省重大建设项目,现诚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竞标。请报名单位携带以下资料:
投标人企业概况
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把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到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基建科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4:30,逾期不再领取。
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基建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0日9时30分;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杭州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外网上公开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地址:杭州滨江区滨盛路3333号
联系人:钟为民 施骏 沈小庆 联系电话:0571-86670163、8667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