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总务物资采购公告
我院将于近期按医院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对空气净化器、运动器材进行采购,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见《采购目录》。
二. 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质及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
三. 投标单位应提交的材料(按下面的顺序装订成册):
1. 报价单及投标物品清单:包含报价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和价格等,每个项目独立报价,报价单在报价书内首页。(投标物品清单不含报价,但须与报价单的投标项目一致,若投标项目较多请提供清单电子版。)
2. 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等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的全部证照。
3. 企业及产品简介、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
4. 投标单位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后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 产品图片和说明书各二份。
6. 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 说明:
1.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递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报价文件需打印,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 报价书单独密封,投标物品清单及其余资料整理成册(包括清单电子版),不需密封。
4.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5.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将所有资料当面递交至中心库房,不接受邮寄及传真等方式。
五. 采购遵循原则:将综合考虑产品的价格、性能、功能、服务、信誉等进行评判。
六.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2日16: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中心库房(病房楼-1F)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联系人:朱夏星 华婷
联系电话:0571-86670203
采购目录:
项目一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空气净化器 | 额定功率≤50W,净空气量≥200m3/h,对0.1微米以上的粉尘去除率≥99.9%,噪声≤55dB。 | 10 | 台 |
项目二
序号 | 名称 | 主要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跑步机 | 跑步区域≥550*1700mm;额定功率≥3.0HP。可调速范围≥2.0-20km/h,可调坡度≥0-20%,采用交流变频调速。具有无负载自动停机、紧急停止与软停止功能,具有≥6档速度/坡度直选功能。配有SD/USB接口,手握测心率功能,有目标时间、距离、心率设置功能。配置≥15寸触屏、高保真音响、超耐磨跑板及高级防滑条,具有减震、通风散热和自动加油装置,并配有暂停延时自动清零功能和环境温度检测系统。 | 4 | 台 |
项目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