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2-18 13: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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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13年12月12日按医院院内设备采购办法对部分设备进行了采购,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对以上采购结果和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诉电话:0571-87061007转12138(医院监察室)
备注:根据浙卫发〔2013〕187号文件要求,请各代理商将代理产品厂家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盖章)交至设备科,以便医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通过,则请代理商尽快来院签订采购合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