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监控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我院将于近期按医院内部采购管理办法自行采购关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湖滨院区监控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条件的安防专业企业前来投标:
一、采购组织类型:院内自行采购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监控维保服务采购 | 1批 |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企业投标。
四、商务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声明书;
(3)商务偏离表;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15年1月1日以来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 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等)(原件备查);
(7)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如:投标人实力、资质认证、计量认证、技术证书等);
(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五、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 关系, 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 。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中标后发现的,中标方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并将其列入招标人单位诚信黑名单。
第二部分
一、项目背景
监控系统维保,是监控系统发挥正常功能的前提保障。我公司依照国家《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建筑电气涉及技术规程》、《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等文件规定的内容,结合用户的设备实际和管理要求,以使整个维保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使整个系统正常运行,以达到用户实际使用要求。
我院滨江院区有833个摄像头,其中派尔高的模拟监控设备有630个摄像头,湖滨院区共有233个摄像头,其中原有模拟监控设备102个摄像头。目前两院区视频监控都已过质保期,模拟监控系统由于网络架构设计及设备运行年限的问题,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各式各样的故障,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安保效率并增加工作量,耗费精力巨大。
二、服务清单
本次维保内容为湖滨及滨江院区监控系统所包含的所有前端、后台设备以及线路供电部分等。
三、服务需求
A. 维保服务内容:
维保内容包含线路维护、摄像机维护,维保服务内容如下:
1) 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2) 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维护、设备检测、除尘、位置调整等。
B. 维保服务方式:
1、 系统排查
在维保合同签订之后,需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1) 摄像机安装位置、运行情况。
2) 线路使用情况以及敷设路径、走线方式等。
以上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应的系统布线图、点位分布图、以及相关人员的协助。
2、 定期上门巡检服务
1) 在故障出现后,检查客户反映的问题,并按时检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客户正常使用。
2) 每月一次前端摄像机的除尘、清理。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设备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
3) 每次上门服务后向客户提交一份系统运行状态及巡检记录。
3、 电话支持服务
对于临时出现的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我方工程师,寻求协助。
4、 现场技术服务
在维保期限内,监控摄像机在正常使用下发生损坏,由乙方人员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向使用方提交书面通知,由乙方负责更换,安装调试费、设备费用及配件费用(电源线以视频线、线管以及辅材等)由使用方承担。维修后向用户汇报处理结果,提交报告由用户签字并留存备案。
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使用上的问题,乙方配合解决,甲方应制定专人负责协助。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表
服务期 | 服务期1年。 |
服务响应时间及要求 | ▲1、系统发生故障,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检查处理; ▲2、因线路问题等非设备造成的系统故障,中标方应积极配合布线单位协查排除。 |
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 | 1、时间:根据合同约定时间。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带“▲”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
提示:除招标告示中所明确的技术服务要求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相当于或高于所明确技术服务要求参加投标报价。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对比说明。
第四部分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滨江、湖滨院区监控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2 |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本项目价格采用人民币报价; |
3 |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4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7年 6月 9日下午17点 ;地点:滨江院区行政楼908室 |
5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 6月 16日下午14点 ;地点:滨江院区行政楼908室 |
6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7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网站 |
8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第五部分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分及其他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50分)
价格分采用平均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的综合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
(二)技术分(30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投标服务方案 | 30分 | 投标人项目组织和流程:投标方维护服务方案的详细维护计划、人员配置、服务管理流程、定期巡检流程、故障响应流程;评标专家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服务方案对比综合评审,优的得 30分,良的得20-25分,一般的得15-20分,差的得5-10分。 |
(三)商务资信及其他分(20分)
1、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保障(5分)。
2、投标人的资质资信、权威认证等(10分)。
3、投标人服务团队技术能力(5分)
(四)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