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我院将于近期按医院内部采购管理办法对部分医用材料进行采购,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见《采购目录》。
二. 供应商报名资格及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在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黑名单上的法人或单位。
2. 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
3. 中标的供应商在中标周期内不得更换。
三. 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报价单单独密封,其它资料按下面的顺序装订成册):
1. 报价单:按《采购目录》的内容及格式制作,包含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价格等,若以长度/面积/体积/重量计价的产品,除按最小包装单位报价外,还须折算成每厘米/平方厘米/立方厘米/克的价格进行报价。
2. 投标物品清单:投标物品清单不含报价,但须与报价单的投标项目一致,若投标项目较多请提供电子版。
3. 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注册产品标准、产品代理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的全部证照。
4. 所申报的产品型号需在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附页上用下划线标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上如型号所对应的规格表述不明的,企业需另附表格标明型号所对应的规格。
5. 企业与产品简介、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
6. 近三年来向三甲医院供货的名单,并附相关销售发票的复印件。
7. 前一年度销售额的证明材料(以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工商、税务部门鲜章为准)。
8. 产品图片和说明书各二份。
9. 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 说明:
1.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所有递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报价文件需打印,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 报价单单独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报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4. 投标物品清单及其余资料整理成册,不需密封。
5.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将所有资料当面递交至中心库房,不接受邮寄及传真等方式。
五. 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报送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中心库房(病房楼-1F下沉式广场西面)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联系人:华婷 厉君
联系电话:0571-86670205
采购目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注册名称 | 注册证号 | 产地 | 生产企业 | 代理商 | 单位 | 原供 应价 | 报价 | 备注 |
1 | 一次性使用静脉血样采集容器 | ||||||||||
2 | 肝素帽 | ||||||||||
3 | 一次性血氧饱和度传感器及附件 | ||||||||||
4 | 一次性氧气湿化器 | ||||||||||
5 | 多酶清洗液 | ||||||||||
6 | 透明敷料 | ||||||||||
7 | 一次性压力传感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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