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院2015年6月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我院近期拟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对部分医用材料进行采购,具体竞争谈判日期另行通知,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见采购目录。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资质及要求:
1. 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在浙江省卫生厅黑名单上的法人或单位。
2.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能力。
3. 中标企业在中标周期内不得更换。
四. 投标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按下面的顺序装订成册):
1. 投标物品清单及报价一览表,包含报价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和报价等,在报价书内首页。(按下面的采购目录内容及格式制作,清单内不含投标价,报价单与清单投标项目须一致,若投标项目较多请提供清单电子版。)
2. 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注册产品标准、产品代理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等合法生产或销售所需的全部证照。
3. 所申报的产品型号需在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附页上用下划线标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上如型号所对应的规格表述不明的,企业需另附表格标明型号所对应的规格。
4. 企业及产品简介、产品质量与服务承诺。
5. 近三年来向三级以上医院供货的名单,并附相关销售发票的复印件。
6. 2014年度销售额的证明材料(以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为准)。
7. 产品图片和说明书各二份。
8. 采购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五. 报价说明:
1. 报价单单独密封,其余资料及投标物品清单整理成册(包括清单电子版)不需密封。
2.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递交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3. 报价文件需打印,由报价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4. 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电话。
5. 报价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将所有资料密封后当面递交至中心库房,不接受邮寄及传真等方式。
六. 签订合同时,供应商还需与医院签订廉洁采购协议。
七. 本次院内竞争性谈判遵循原则:综合谈判法。将综合考虑所推荐产品价格、性能、功能、服务、信誉等进行评判。
八.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滨江院区中心库房(病房楼-1F)
采购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联系人:厉君 金建中
联系电话:0571-86670206 0571-86670202
采购目录
编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注册名称 | 注册证号 | 产地 | 生产企业 | 代理商 | 单位 | 原供 应价 | 报价 | 备注 |
1 | 人工耳蜗系统 | 植入体和语音处理器分开报价 | |||||||||
2 | ECMO膜式氧合器 | ||||||||||
3 | 膜式氧合器 | ||||||||||
4 | 一次性使用心脏停跳液灌注器 | ||||||||||
5 | 自体血液回收装置耗材 | ||||||||||
6 | 股动静脉插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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