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复印服务须知

发布时间:2020-09-08 09:59:23 浏览量:7272

住院病厉复印流程:

 

1.原则上,为保护患儿隐私,前来复印的家属需是患儿父亲/母亲,携带身份证与患儿住院号前来滨江院区行政楼七楼/湖滨院区行政楼四楼复印;如为其他直系亲属,除身份证外需出示户口本;如直系家属委托其他亲友前来复印,需出具有患儿父亲或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并且出具患儿父亲/母亲身份证(可为复印件)与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根据家属不同的目的与需要,病案室可提供除病程记录外(卫生系统规定)的所有病历其他部分,如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化验单等。

3.复印完毕,若为报销用,请前往滨江院区行政楼九楼/湖滨院区行政楼三楼医务科盖章。

 

 

 

住院病厉复印时间:

    住院病人自出院所在月隔月后,病历信息才整理归档完毕,可以在病案室复印。(例如:1月出院,最早3月1日后能复印病历);病案室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请尽量在上午11:30、下午16:30之前前来复印。

 

注:

   *目前滨江与湖滨院区病历不互通。请前往患儿出院院区进行复印。

   *门诊病历基本都在患者身边,患者可自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