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意外伤害的原因分析和预防措施
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在发达国家儿童总死亡排序中,意外死亡就一直盘踞在第一的位置。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要原因。
我国学者经过两年的研究,结果显示:从建国初期到现在,随着中国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肺炎、传染病和营养不良正逐步得到控制,而意外伤害已取代传染病和营养不良,越来越明显地成为影响儿童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通过对我国几个地区的调查证实,意外伤害确实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位原因,而且呈现发生率高、增长速度快和死亡率高的特点。儿童意外伤害的种类繁多,如跌伤、割刺伤、耳鼻喉及气管食管异物、烧烫伤、触电、药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落入洞坑、打斗伤、煤气中毒、窒息、缠绕伤、砸伤、绞伤等等。
儿童意外伤害不仅造成了大量的永久性残疾和早死,消耗巨大的医疗费用,而且削弱了国民生产力;不仅给孩子们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给社会和政府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如何防范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课题,引起了广大儿童工作者、医学工作者与家长的高度重视。
儿童意外伤害的原因非常复杂,融合了客观与主观、社会与家庭等各方面的因素。以下对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原因进行简略归纳:
(1) 社会经济的发展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儿童医疗卫生保健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随着新的治疗方法、新的检验手段、药物与疫苗等等治病与防病手段的层出不穷,以往那些对儿童生命带来巨大威胁的肺炎、破伤风等等疾病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家用电器的普及、城市建筑的高层化、交通工具如汽车的大幅度增多,都大大地增加了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
(2) 儿童安全知识普及不够,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
中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使家长更重视儿童的“知识教育”。大多数家长错误地认为儿童的学习好是最重要的,其他方面的知识包括安全与意外防范知识学不学都无所谓。这种教育方式直接的结果是:儿童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与意外防范知识的缺乏,从而使他们容易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无意识或无法进行有效的回避措施。
(3) 儿童监护人防范儿童意外的意识薄弱
在人们心目中,家庭和学校是孩子最安全的地方。因此儿童监护人如家长和老师极易缺乏儿童在这些地方发生意外的安全意识,从而在儿童日常生活与学习过程中未能作到时时留意、刻刻当心。同时,儿童监护人本身就对儿童安全知识缺乏了解、对儿童安全问题缺少关注。这些家长或老师过高地估计了儿童自身对意外的防范能力,对儿童健康安全教育的缺失,错误地认为其懂得自我保护,使许多本可以防范于未然的意外发生。
(4) 儿童养育方式的影响
现在的儿童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家长对他们“全方位保护”的养育方式,使这些过分受保护的“温室中的花朵”本该自己完成的活动由家长全部代劳。剥夺了儿童通过实践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机会,导致儿童对危险缺乏防范能力,发生了许多不该发生的事故。
(5) 儿童身体机能的影响
儿童正处于身体机能不断完善的阶段。他们体能发育不全、运动机能较差、体质较弱、对速度反应较慢。这些在身体机能上的缺陷都使儿童在生活中面对危险时较易出现骨折、摔伤等意外伤害。
(6) 儿童活动场所及玩具的增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给儿童带来的一个直接收获,那就是活动场所如游戏场所、社区娱乐场所,还有儿童玩具的增多。儿童在游戏场玩耍时,假如没有对游戏设施进行检查和良好的维护、没有事先对儿童进行相关游戏的安全教育,则儿童因游戏引起的意外伤害的发生率将大大提高。
同样,在儿童可以接触到更多玩具的同时,如果家长或老师没有挑选符合国家标准的玩具、没有根据儿童的年龄段挑选合适的玩具、没有在儿童接触玩具之前对玩具的细小零件、附加绳索等小物件进行仔细的检查,儿童也非常容易出现误吞、绕颈等各种意外。
针对以上诸多因素,广大儿童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非常有必要向儿童监护人大力宣传防范这些因素的措施,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
(1) 加强儿童体能锻炼、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家庭、学校、幼儿园应向儿童提供足够的身体锻炼的时间与空间,提高儿童的身体素质。家长和教师需要辅导他们安全地进行一些游戏活动,如正确使用游戏设备(攀登架、滑梯等)有效防止一些运动由于因缺乏经验如钻爬攀登、奔跑跳跃所造成的儿童伤害。
(2) 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儿童需要保护,但也需要教育与训练。教师和家长应对少年儿童加以精神文明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他们独自应付环境、适应环境的能力。启发和诱导他们什么是安全,什么是不安全以及不安全的后果(比如在家里要正确使用家庭设备或用品,不要玩火,不要把手指插入电插座地孔内,不要把绳索套在脖子上,不要探身至窗外,不拿滚烫的东西;远离清洁剂、沙虫剂、不要乱吞药物等)。这样儿童就能在身心发育的同时,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3)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
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如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停和玩,过马路时要学会正确使用行人交通设施(人行道、行人天桥、隧道等),认识搭乘交通工具时要留意的事情(候车时要在安全的地方,上车时注意车门开关、紧握扶手、勿探身窗外等),对陌生人的搭讪提高警觉,迷路时寻求警察帮助,吃饭不说话、鞋带要系紧等习惯的形成均能使儿童避免不必要的意外伤害。
(4)儿童监护人应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儿童监护人应加强儿童安全方面的知识学习,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与学习安全环境。比如落实安全责任制:托幼机构、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必须对意外损伤的发生有预见性,应具备预防意外损伤的常识,及时发现和排除意外损伤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给少年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健康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儿童工作者和家长对意外损伤的警惕性,加强安全管理。如儿童出入的门不要装弹簧,以免夹伤儿童的手脚;火柴、热水瓶、剪刀、药品等要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室内生火炉子要有排烟装置,以免发生煤气中毒;家庭的电源开关、插销要安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等。
(5)大力宣传儿童安全知识、让全社会来关心儿童安全问题
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儿童安全知识与防范措施,增加社会各界对儿童安全问题的重视度。加强对高层建筑及游戏场所设施安全进行检查和维护,对于玩具生产企业,核实玩具的合格性及安全性,不能只为经济利益而不顾儿童的人身安全。完善监督职责,只有在全社会的关心与爱护下,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率才能降到最低。
总之,儿童意外伤害作为一种可以预防的“疾病”,我们应将工作重点落实在“预防和控制”上,而预防工作又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并且需要各方工作人员与家长的通力合作,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儿童意外伤害的防范要靠全社会、儿童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家长、老师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大家都意识到儿童伤害的严重性,增强儿童安全知识与意外防范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儿童意外伤害这个具有社会性、医学性、教育性的问题一定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儿童意外的发生率就可以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