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的通知及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08-01-08 16:12:25 浏览量:1094

一、申报范围

2008年申报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的科技成果必须是:

经省市科技行政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科技成果登记,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2007年通过科技计划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

(二)2005、2006年经省科技厅授权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门鉴定或评审通过,且尚未申报过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的科学理论、临床医疗、预防保健、高新技术、科技信息、学术专著、论著、教材、卫生标准、软科学等成果;

(三)2005、2006年通过鉴定(评审)已申报奖励但缓评项目,近期又获新进展的科技成果。

二、申报程序

(一)如实填写《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申报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每一申报项目同时需上报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一式1套,其中内容编排顺序为:

1.封面、目录;

2.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3.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评审)确认书及鉴定(评审)证书;

4.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

5.成果查新报告(须是我厅认可的文献检索部门出具);

6.专利证书、论文、论著发表及引用情况证明;

7.成果推广应用证明和效益证明;

8.其他(申报专著与教材、新药、医疗器械、设备的研制及计算机软件成果等科技项目均需提供相关文件与证明。

9.凡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由实验动物供应单位和动物实验管理部门提供使用清洁级以上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明书)。

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请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

(三)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验收(鉴定、评审)证书相一致。

三、具体安排如下:

1、1月10日前,所有今年要申报奖励(无论是卫生厅的、教育厅的还是省科学技术奖),必须下载“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并录入相关信息。

该“登记系统”可在http://zjukjc.zju.edu.cn/portal/down_file.asp?id=1(浙江大学科研院),也可在http://www.zjwst.gov.cn/col/col390/index.html(浙江省卫生厅)下载,或者在我科拷盘。

2、录入的相关内容拷出(备份保存)后,随带项目的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1月11日务必交我科,由我们统一前往卫生厅科教发展中心或浙江大学科研院,取得成果登记号。(该登记号今后将填在申报书,是必备的号码)

3、2月11日,审核后上交《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附件材料1套。

“申报书”可在我科拷盘或在http://www.zjwst.gov.cn/col/col390/index.html下载。

                                                          科教科

                                                         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