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08年冬季研究生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5 14:33:34 浏览量:973

各位导师、研究生:

2008年冬季研究生答辩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拟在2008年冬季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于2008年10月8日前到科教科报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中外单位人员可致电0571-87061007-2121或0571-87078641报名,报名时请说明姓名、导师、入学年份、单位及联系方法(手机)

2、拟在2008年冬季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请于2008年10月13日前将答辩申请表(到医学院医路同行网上下载)及发表论文原件和复印件(需导师签字)交科教科,经医学院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3、医学院有关冬季答辩的具体日程安排和注意事项会发布到医学院医路同行网上,请密切关注,医路同行网网址http://www.cmm.zju.edu.cn/student/main/index.htm

4、申请答辩同力硕士必须在2008年10月25日前把装订好的学位论文(隐去导师、研究生姓名与致谢)2本、匿名评阅书2份和论文评阅费400元送科教科代收(内含评审费及来回送寄费用)。另一份论文评阅必须由各学科秘书负责送往校外评阅。

5、各位的论文评阅及答辩委员会名单由导师决定,标准请参照《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规定(暂行)》[浙大发研(2000)89 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的通知   [浙大发研[2002]16号]、《浙江大学校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研(2002)76号]、《浙江大 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试行)》(浙大发研[2000]75号)、《浙江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及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 (试行)》(浙江大学医学院院字[2000]63号)、《浙江大学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试行)》(院字  [2006]02号) 和《研究生论文答辩会程序及注意事项》[浙医研办通(2000)   7号]的通知执行,科教科不负责决定评阅及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及酬金支付标准,请谅解。

6、请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交答辩申请报告时同时上报秘书名单。

7、目前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量多,工作量极大,请各位按照时间安排操作各项程序,上交各项材料,同时密切关注各项通知,及时与导师联系沟通。 各项材料逾期恕不再恭候,科教科亦无法接受各种因“不知道”、“没看见”、“没人通知”、“来不及”等等为理由的任一环节的延误,请见谅。

8、今年论文撰写装订必须严格按照新颁布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的要求,医学院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已经发给各位导师。建议各位研究生(特别是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尽量选择医学院推荐文印店,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9、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科教科。

科教科

                                                                            200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