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大科研院“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7-12-20 16:21:52 浏览量:1097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关于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08年度国家 基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研究水平,请有关学院、研究院所积极宣传组织,共同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工作。2008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 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 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 目等。申请各类项目时,请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等。为更好地安 排2008年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资助年限3年,预计经费强度为30万元,数学、管理略少。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该项目自2008年开始不再属于面上项目,成为基金项目人才板块中的独立部分,仅限35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 后出生)人员申报。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将进一步加大对青年基金项目的资助,预计2008年青年科学基金经费强度大致为20万元,管理、数学略 少,执行年限为3年。

3、重点项目:请根据《2008年项目指南》要求及每个领域方向的申请代码提出申请。在填写申请书“附注说明”中应写明指南中所列出的领域名称或“自由申请重点项目”字样。

4、联合资助项目、专项项目:参见《2008年项目指南》。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外籍):申请人年龄须在45岁以下(即1963年1月1目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 称,并要求提供在国内外一流期刊(主要是SCI、EI)上发表论文和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的检索统计情况证明,资助年限为4年,资助强度为200万元(管 理、数学为140万元)。

6、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与“两个基地”项目合并,仅限50周岁以下(即1958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申请,资助年限为2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7、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由教务处受理,联系电话:88206730。

8、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使用专用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多年期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同时提交英文版式申请书),采取在线提交的方式,直接登录https://isis.nsfc.gov.cn/portal/index.asp 在线填写。具有高级职称的项目组成员只可申请或在研承担1项,暂不与其它类别项目查重。

二、进度安排

1、2007年12月18日,发布申报通告。

2、2008年2月21日前,申请人完成拟申报项目文献调研、申请书撰写,同时签署。

3、2008年2月24日前,各单位完成对申请书初审并签署意见。重点项目、人才类项目申请书需上报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审查。

4、2008年2月29日前,科研院完成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并陆续退回申请人所在单位修改。

5、2008年3月2日前,项目申请人完成修改,定稿后将申请书纸质文件(按相应的份数)及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交单位科研科汇总。未经单位汇总的申请书不能单独上报。

6、2008年3月8日前,各单位在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后将申请书材料一式2份(在非原件上加盖单位公章),连同单位申请项目汇总数据库(采 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汇总数据)及清单(需加盖公章)统一上报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部;其中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外籍)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必须有1份原件)上交。考虑到全校工作进度安排尤其是项目查重时间的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7、2008年3月12日前,科研院汇总并完成全校项目查重并反馈。

8、2008年3月15日前,科研院将全校申请书及数据库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特别说明

1、2008年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全面施行的第一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也将对项目的申请和执行过程贯彻全过程管理理念。为确保申请材 料的真实、完整、及时,促进我校基金工作可持续发展,请各单位务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代为签名等现 象;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评议小组)及科研科应认真履行职责,建议一些申报项目量较大的学院、研究所以及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 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校科研院也将尽力协助各单位在提高申请书质量,组织多学科合作,推进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申请等方面做好工作。请每 位申请者认真填写《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名后上交单位科研科,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并签章后方可报送学 校。

2、申请者要把增强创新意识放在首位,提高申请项目创新性,同时也要兼顾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的先进性及可行性。请在研读《2008年项目指 南》,广泛调研掌握国内外研究动态,了解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情况(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 https://isis.nsfc.gov.cn的“项目检索”菜单中已开通历年批准项目情况查询)的前提下,选择在该领域有新意有优势又有一定工作基 础的项目提出申请。基础研究项目应重点考虑项目的科学性和前沿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则应瞄准国家目标,有重要的应用前景,能够为国家社会经济建设提供技术 储备和发展动力。

3、请各单位重点做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选拔推荐及初审工作。学校将继续注重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此类项目的申请书初稿均需提前经所在单位及校科研院初审。

4、《2008年项目指南》中已列出国家基金重点项目领域,请各单位结合现有工作基础、作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参与申请,可与其他学院及外单位联合申请,对于项目建议已列入《2008年项目指南》的我校教师,更应认真写好申请书确保申请项目入选。

5、200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将比往年提前十天,因此请各位申请者及相关单位务必提前准备,按时上交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员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申请书;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和《2008年度项目指南》中查阅。

6、申请书材料: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电子版文件、纸质申请书、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项目申请须使用 2008年新版申请书,请申请者于2008年1月1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申请时须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 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在单位。

7、请申请人及各单位对照附件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同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网址 为:http://www.nsfc.gov.cn),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垂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 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向校科研院基础研究与海外项目 部(联系电话:88981080,88981126)或各学院科研科咨询。

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00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