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院近期来院须知 门诊温馨提醒 口腔诊疗规范的通知
尊敬的患儿及家长:
您好!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后,医院将迎来就诊高峰,浙江省已经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我院积极响应国家、省卫健委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了一系列方案和措施。为了保障您和在院患儿的生命安全,减少交叉感染,降低院内感染率,防止疫情扩散,特将近期来院注意事项进行告知如下,如有不便,敬请谅解和配合。
(一) 门急诊就诊
1、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实行对来院就诊儿童及陪护人员测量体温的防控制度。
2、若患儿及家属有以下情况之一:
(1)2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2)2周内交通工具经停武汉,可能接触过来自武汉人员;
(3)2周内密切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去过湖北省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4)与已确诊或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者;
(5)聚集发病(除患儿外,周围还有2个及以上的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其中有病人为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请您如实、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对于有上述流行病学史或聚集性发病患儿,请前往我院滨江院区感染楼一楼就诊。
3、我院目前常规发热门诊两院区24小时全程开诊,体温超过37.5的患儿,请前往发热门诊预检后就诊,发热门诊提供就诊、检验、拍片、治疗一条龙服务。
4、我院已经停止内科、呼吸科、感染科等科的预约挂号及自助机、APP挂号,这些科别患儿就诊必须先在门诊大厅预检,并根据预检护士发放的预检号挂号就诊。通过网上预约,自助机、APP及窗口挂号的专科病人如有发热也请先到预检处预检分诊。
5、门急诊患儿及陪同家属必须佩戴口罩,为了减少交叉感染,最多限2名家属陪同就诊。
二、(住院探视、陪护)
1、如陪护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谢绝陪护:
(1)2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2)2周内交通工具经停武汉,可能接触过来自武汉人员;
(3)2周内密切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或去过湖北省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4)与已确诊或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者;
(5) 聚集发病(除患儿外,周围还有2个及以上的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其中有病人为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2、特殊时期,病房谢绝探视。
3、内科住院患儿每日限1人陪护,病危患儿可2人陪护。
4、外科住院患儿手术当日限2人陪护,其余时间限1人陪护。
5、陪护人员出入病区出示“陪护证”,不得携带除生活用品外的其它物品。
6、严禁将非住院儿童带入病房。
7、特殊情况需二人及以上陪护需经主管医生同意并发放陪护证。
8、住院期间患儿不得请假离开医院。
9、如有上述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及发热(体温超过37.5℃),或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者请勿陪护。
10、陪护者请戴好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更换陪护人员请主动告知并登记接受排查。
11、本院所有监护室、新生儿无陪病房与患儿家属交待病情仅限2名以内家属(家属无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家属不得进入相关诊疗区。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祝您孩子早日康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7日发布的通知,春节假日延长至2月2日。我院1月31日起恢复正常门诊。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