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临床医务人员 卫生信息人员
病人至上,救死扶伤; 讲究科学,求真务实;
涵养医德,诊治精心。 广博搜寻,去伪存真。
依法行医,尊重患者; 及时准确,传递顺畅;
钻研医术,精益求精。 当好参谋,服务热忱。
护理人员 管理工作人员
爱岗敬业,关心病人; 科学管理,以人为本;
甘于奉献,主动热情。 廉洁奉公,持之以恒。
勤学苦练,提高技能; 作风为主,恪尽守职;
周到服务,亲切温馨。 讲究方法,提高效能。
医技人员 机关工作人员
面向临床,积极配合; 廉洁高效,服务基层;
遵章操作,诚实守信。 勤于学习,依法行政。
迅速快捷,准确无误; 办事公正,塑造形象;
细致有序,服务认真。 掌握政策,施政为民。
预防保健人员 血液工作人员
预防为主,服务社会; 关爱生命,保障血源;
求实严谨,敬业爱岗。 依法采供,敬颂献血。
深入基层,尽职尽责; 规范操作,热忱服务;
控制疾病,保民健康。 检测细致,安全用血。
医学科研人员 卫生监督人员
崇尚科学,致力创新; 忠于职守,依法监督;
团结协助,淡泊名利。 客观公正,不徇私情。
刻苦钻研,勇于攻关; 举止文明,仪表端庄;
严谨求实,追求真理。 严格执法,服务于民。
医学教育人员 后勤工作人员
热爱教学,为人师表; 诚信服务,保障有力;
严谨治学,开拓创新。 技能过硬,乐于助人。
教学相长,学无止境; 面向一线,优质高效;
诲人不倦,教书育人。 精打细算,节约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