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儿院“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法治宣传工程被列为浙江省“优秀普法项目”
12月4日是中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在浙江省普法办公室公布的社会化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名单中,浙大儿院团队的“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法治宣传工程被列为浙江省“优秀普法项目”。
社会化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是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今年推出的一项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重要普法行动,旨在推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优秀普法公益性组织、工作室、志愿者、项目、讲师团以及文创企业和文创产品,掀起宪法宣传新高潮、更好地推动“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
一直以来,出生缺陷预防是一项全球性公共卫生难题,也是无数个家庭与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十余年来,浙大儿院在党委书记舒强领衔下,由纪检监察室主任具体起草,以母婴保健法、标准化法及出生缺陷防治相关政策为依据,主导制定了国内外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的首个地方标准——《出生缺陷综合预防规范》(DB33/T 997—2015)。自2015年颁发、2016年实施以来,该团队受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委托,在浙江省普法办高度重视与精心培育下,创新“法治化+标准化+互联网+”,在全国、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丰富的集宣传、培训、督查和评价为一体的“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法治宣传工程,促使这项惠及百姓的标准在浙江大地生根、发芽,成为健康宝宝、幸福家庭的“守护神”。
就在近几年,该团队在出生缺陷综合预防领域获得许多科技成果以及社会经济效益,荣获了浙江省首届标准创新重大贡献奖、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科技成果奖、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等多项荣誉,并被国务院妇儿工委等8部门和省长课题《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采纳,纳入浙江省“标准化+”行动计划,为我省率先实现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和“健康中国2030”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化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优秀名单公布当日,浙大儿院纪检监察室主任陈婉珍作为“优秀普法项目”代表接受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