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24 15: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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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22年11月按医院院内自行采购管理办法采购一批项目,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1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卡匣 |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器材化剂分公司 |
宁波康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生物指示剂 |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器材化剂分公司 |
宁波康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如若对以上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项目1、2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70194
质疑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670196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受理电话:0571-8667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