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夏静、陈沈亮、徐婉瑈
方位:滨江院区行政楼9楼/湖滨院区行政楼3楼
电话:(0571)86670111/88873111
电子邮箱:chcwk@zju.edu.cn
工作职责
一、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医院会计制度》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二、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做好成本核算。认真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三、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管理制度,一切报销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帐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应填写“借款单”并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借款。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对外一律不开空白支票。
四、做好货币资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坐支,不得超过银行限额。银行存款及时与银行对帐,并做好空白支票的管理。督促住院、门诊收入及时送存银行,不定期对各收款部门进行突击检查。
五、根据医院发展趋势,按零基预算方法编制年度计划(预算),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各种会计报表之间,所有对应关系保持一致,本期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应相互衔接。
六、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七、妥善保管各种记帐凭证、原始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
八、认真执行国家薪酬管理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九、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十、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不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财产进行检查监督、核对。
十一、每年向职代会汇报医院本期内经济活动情况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使职工全面了解医院经济发展情况,配合财务工作,搞好成本核算工作,同心协力为医院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