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负责人:叶肖栗
工作职责
1. 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院的投诉管理工作。
2. 负责医疗损害赔偿事宜,根据患者实际损害程度、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经医院安全质量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拟定和签定协议书。
3. 鼓励各科室工作人员上报投诉和纠纷,对于无后果的事件实行无惩罚制度,对于性质和后果严重的事件,根据法律法规及院内相关规章制度拟定医疗纠纷初步处理意见,供医院奖惩委员会决策参考。
4. 负责医疗投诉/纠纷档案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负责及时查阅相关科室上报的事件,确定投诉或纠纷得到正确处理,分析管理领域内的投诉/纠纷并组织改进;对于复杂及严重的纠纷,涉及医疗、护理或后勤等部门的指派给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协调解决,必要时上报至分管院长,并定期向相关委员会做工作汇报。
5. 会同医务科向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提供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结果。
6. 每半年将投诉或纠纷的趋势分析与处理情况形成报表,报至质量管理办公室。
7. 负责制定医院投诉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并根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8. 负责对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价。
9. 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医患沟通培训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工作。
10. 负责对相关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认真剖析事故原因,找出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11. 配合宣传部门,协助完成相关媒体针对医疗纠纷的采访、沟通工作。
12. 负责联系和吸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熟悉医学、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第三方组织参与投诉与处理。